关于调整赴华签证申办要求的通知(6月3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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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证受理范围:
(一)从事外交、公务活动及符合礼遇签证办理条件的外国人;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赴华长期工作或短期访问人员;
(三)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确需来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亲属范围同(四);
(六)申请R字人才签证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从事乘务活动的外国人;
注: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二、有关须知:
(一)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申办相应种类签证(M、F、Z字签证)无需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PU)。其中赴华就业人员(申请Z字签证)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三)复工复产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办相应签证,无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PU);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申请团聚或探亲,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办相应签证;
(五)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和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人员赴华无需办理签证。
三、申办流程:
(一)为有序做好疫情期间证件服务,申请人需提前通过中国签证网站在线填表(cova.mfa.gov.cn)、预约后按约定时间到使馆递交申请材料。未提前在线填表、预约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外交、公务、礼遇类签证请向驻塞使馆咨询办理(使馆邮箱: consulate_cyp@mfa.gov.cn,咨询电话:00357-22352183);
(三)除上文提及的材料外,申请上述签证须提供的常规材料请参考使馆网站公布的具体流程及办证要求:http://cy.china-embassy.gov.cn/eng/lsqw/201912/t20191218_3122847.htm。
(四)目前使馆每周一、三上午9:00-12:00对外开放,入馆须持24小时内的快速抗原检测阴性报告。
驻塞浦路斯使馆
2022年6月30日